已批准上市前批准(PMA)或人道主义器械豁免(HDE)申请的某些补充申请的执法政策:行业与FDA工作人员指南
Enforcement Policy for Certain Supplements for Approved Premarket Approval (PMA) or Humanitarian Device Exemption (HDE) Submissions: 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taff
发布日期:2023-11-02
状态:Final(最终) 类型:Guidance Document 类别:上市前 主题:HUD/HDE、Premarket Approval (PMA) 案卷号:FDA-2023-D-4595
官方来源
https://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enforcement-policy-certain-supplements-approved-premarket-approval-pma-or-humanitarian-device PDF:https://www.fda.gov/media/138265/download
INFO
本内容由英文原文机器辅助翻译,并经结构校对。如有歧义,以英文官方文本为准。
官方文件全文
2024年2月2日,FDA在21 CFR 第820部分(89 FR 7496,自2026年2月2日起年2月2日起生效)公布了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法规的最后规则。经修订的21 CFR Part 820现题为 " 质量管理体系法规 " 。QMSR统一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参考方式纳入了ISO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的国际标准,ISO 13485:2016. FDA确定,ISO 13485中的要求如果全部采用,与质量保证条例的要求基本相似,在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提供类似程度的保证,并有能力始终如一地制造安全和有效的、在其他方面符合FD&C法的器械,《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 本指南文件是在最后规则生效日期之前印发的。FDA鼓励制造商审查当前的质量和计量及计量标准,以确保遵守相关监管要求。 2024年11月26日,FDA发布了一项题为“关于第三类器械乙二烯氧化物消毒设施的改变的过渡性执行政策”的指导。实际实际,如果希望FDA考虑在实行某些类型的灭菌场所改造方面行使执法酌处权是否适当,则可以提及灭菌设施临时减少手术。
关于经核准的预先批准或人道主义器械豁免的某些补编的执行政策
本指南代表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目前对这一专题的想法。它没有规定任何人的任何权利,对FDA或公众没有约束力。您可采取另一种方式,即满足适用的法规和条例的要求。为了讨论另一种办法,请与标题页所列FDA工作人员或负责本指南的办公室联系。
I. 简介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保护美国免受新出现的传染病等威胁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包括2019年冠状病毒(COVID-19)大流行和其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
在PMA或HDE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通常必须提交PMA或HDE补充材料,供FDA审查和批准,然后才能作出影响器械安全和效力的改变,除非FDA通知允许为某一特定改变提交另一种类型的文件(例如:1. 在COVID-19出现之后,FDA于2020年5月首次发布本指南,宣布了一项有关制造业流程调整的政策,以适应与紧急情况有关的制造业人员安全(即:由于供应链中断和/或COVID-19影响造成的移动器械生产,制造业或设计改造的适应性调整,以及/或COVID-19影响造成的移动器械生产。 FDA更新了本指南,以澄清各种情况的例子,包括对微芯片或其他相关电路和(或)软件的改动,FDA认为,鉴于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修改一般不会造成不当风险,可能需要解决制造业限制或供应链问题。当时FDA表示,本指南所述政策旨在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第319条,只对卫生和公众服务部门有效。 2023年3月13日,FDA在联邦登记通知“与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有关的指南文件”2 中宣布,正在修订该指南文件,以便在COVID-19 PHE申报到期后继续有效180天。在此期间,FDA打算进一步修订指南。 本指南中阐述的政策最初旨在处理某些制造业调整和调整,需要迅速作出这些调整和调整,以避免供应链中断和器械短缺,或确保制造业人员在COVID-19 PHE期间的安全。自2020年5月《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指南》期间首次发布《经批准的预先批准或人道主义器械豁免补充文件》以来,FDA的经验一般表明,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在COVID-19 PHE(于5月11日到期)到期后延长180天之后,在提交某些PMA和HDE补充品方面,对执行某些执法政策有利。更具体地说,FDA评价了病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执行某些执法政策,包括确定某些可能适合执行执法政策的器械修改的好处和风险,并评估从执行COVID-19有关某些器械修改的执法政策中汲取的其他教训。此外,尽管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已经到期,FDA继续观察到供应链挑战,医疗器械仍然普遍短缺。尽管已对该本指南作了修订,以删除执行政策的任何失效日期,FDA打算继续监测情况,并可能进一步修订指导,撤销指导,或酌情采取其他监管行动。 为所有利益攸关方和FDA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政策,该局正在发布本指南,以说明FDA的一般性建议,即对获得经批准的PMA或HDE所需的器械作有限的修改,以帮助解决制造限制或供应链中断问题。 FDA确定,该指南文件提出的政策符合公共卫生要求,不那么繁琐。执行本指南时没有事先发表公开意见,因为FDA确定,事先公众参与这一负担较少的政策既不可行,也不合适(见FD&C法第701(h)(1)(C)节,FD&C法,第701(h)(1)(C)段)。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和21 CFR 10.115(g)(2),因为推迟这项政策可能会加剧目前的供应链问题。该指南文件正在立即实施,但仍有待根据FDA的良好指导做法加以评论。 总的来说,FDA的指南文件没有规定法律上可以执行的责任。 相反,本指南目前对一个专题的想法,只应视为建议,除非引述具体的规章或法规要求。使用与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有关的2份指南文件(88 FR1547),[以下称“COVID-19指导过渡通知”]。 FDA准则中应使用词的意思是建议或建议某种东西,但不需要。
II. 范围
这一政策适用于对通过PMA方案核准的器械所作的有限修改,该修改要求制造商根据《FD&C法》第515(d)(5)(A)节和21 CFR 814.39.3节向FDA提交PMA补充或30天通知。
这一政策也适用于对通过HDE方案核准的器械所作的有限修改,该修改要求制造商向FDA提交HDE补充或30天通知,每21 CFR 814.1084。但不仅限于:- 设计和制造变化,以解决因供应链中断而无法提供部件的问题。 制造变化,以便根据当地条件,在适当的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使企业能够维持运营并适应社会不安定。 制造设施或设施的变化 包装程序的变化。 FDA打算采取这项政策,帮助解决目前的制造业限制问题,增加生产线或在替代地点制造,可以缓解或缓解潜在的短缺或供应链挑战。这些场址可能拥有不同的制造器械,可以提高制造能力和供应,和/或减少供应链中断和制造瓶颈。本指南中阐述的政策不适用于出于处理制造业限制或供应链挑战以外的原因而作的设计或制造业变革。
III. 政策
FDA在发布这项政策时,打算帮助促进在可能出现短缺的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后继续提供医疗器械。供应链中断,或存在制造限制。FDA认为,这一政策实现了须事先批准(PMA)的这一目标器械——PMA补充决策程序,”可查阅p_0“30天通知,135天 批准(PMA)补充材料和75天人道主义器械豁免(HDE)制造方法或工艺变化补充材料,”可在 豁免方案,”可在_ 通过对制造商在作出本政策范围内的修改时必须遵守的某些要求行使执行酌处权。 此时此刻,根据我们目前的理解,FDA不打算反对限制对通过PMA方案或HDE方案核准的器械的制造进行修改,无需事先提交所要求的PMA或HDE补充材料或30天通知,但需作修改才能解决目前的制造限制,这一政策也适用于有限的修改,以解决目前的制造限制,造成性能或设计规格、电路、部件、成分、成分、要求提交180天或实时PMA补充材料5或75天HDE补充材料的器械或实际布局。制造商仍应核实任何变更,以确认这些变更不会对器械的安全或性能产生不利影响。代替事先提交所要求的《产品管理条例》或《产品管理法》补充条款,FDA不打算反对这些有限的修改,因为制造商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每21 CFR 814.84(b)(1)列入回顾性更新。 下文概述了FDA目前认为可能需要作出修改以解决当前制造业局限性或供应链问题,而且可能属于这项政策范围内的情况实例。 组件和器械材料修改6:- 构成部分变动,原因是该构成部分的供应中断,以及为满足这些构成部分变动而对软件或固态软件进行必要修改。 此类变化的例子包括:o 对符合或超过现有性能规格和测试计划的微芯片或其他相关电路的改变,例如:§ 印刷电路板组装(PCBA)的一个部件被替换为一个相同包件尺寸、符合或超过原部件规格的部件。 § 必要的软件或固态变化,涉及更换一个部分,该部件对子组产生影响,但不影响完成的器械性能。 § 必要的硬件变化涉及将某一部件替换为符合或超过原部件规格但物理层面不同的部件。
- 由于制造方法的改变或供应中断而导致器械物质变化。 对符合或超过现有性能规格和测试计划的非问题材料所作的改动。
制造程序或制造方法7:- 改变供应商,以维持生产过程中的连续性,如果规格未改变的话 — 器械改变或器械移动,包括清洁房间之间的移动,允许在同一设施内以与先前核准的程序同等的方式进行工作的程序----根据当地条件为适应适当情况下的社会不安定而作的改动,例如,修改制造工艺,以维持或促进雇员/经营者之间的社会平衡做法。
- 充分核查的现有流程自动化 — 某些流程自动化,包装和标签程序等,以适应社会不稳定状况 — 为提高能力所作的修改(例如,增加制造线,处理多部件的器械的修改,(a) 填补作为原PMA或HDE应用软件或场地变化补充软件的一部分核准的现有设施短缺8:- 将制造设施或设施改为具有公认的和可接受的良好制造做法历史的替代场所。确定和接受GMP历史的因素包括:o 遵守21 CFR Part 8209或类似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例如ISO 13485),或关于检查意见(例如,第21/CFR Part 8209)最近FDA的检查没有表明(OAI)正式行动检查结果,也没有回顾与生产或质量问题有关的重大历史,关于医疗器械报告(MDRs),没有,也没有管理不当行为的历史。 作为质量(CfQ)自愿改进方案一部分的替代场地,也将被视为既定和可接受的一般管理方案的一种替代。 提交材料,“指南文件,可在 2022年2月23日,FDA提议修订QS器械条例,即21 CFR Part 820,以便更密切地符合国际协商一致的器械标准(87 FR 10119;具体来说,FDA提议撤回第820部分目前大部分要求,代之以参考纳入ISO2016年版13485,如拟议规则所述,ISO 13485标准的要求在整体上是:与目前第820部分的要求基本相似,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中提供类似程度的保证,并有能力始终如一地制造安全有效、并以其他方式符合《FD&C法》的器械。FDA打算迅速完成这项拟议规则的定稿。当最后规则生效时,FDA还将更新本指南21 CFR第820部分中提及条款的内容,以符合该规则。 相反,FDA认为变化的例子不属于这项政策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使用该器械的新标志----改变与上述修改有关的更改范围之外的器械标签----改变灭菌保证水平或灭菌方法----为减少或消除质量控制测试而作的修改----制造工艺自动化,但未经充分核实----影响该器械性能的变化,并非因无法提供部件所致 这种修改不属于本政策的范围,通常要求提交适用的《海洋环境法》或《海损法》补充条款或30天通知。 制造和设计改变必须按照21 CFR Part 820进行。 制造商必须在其器械总记录中记录对器械的任何改动,并更改控制记录,如有要求,应向FDA提供这一信息。根据21 CFR 820.30和 820.180, 成分变化必须按照21 CFR Part 820记录。- 软件/硬件核查和验证 — 功能测试 — 机械测试(如跌落、振动)
- 温度测试(例如最低储存量、最高储存量、运输量) 在修改之后,根据PMA或HDE批准器械的命令,应提交的下一次定期报告(即PMA或HDE年度报告10)中,FDA预计,PMA或HDE持有人将查明和描述任何此类修改。 一如既往FDA将针对特定情况以及因具体改变某种器械或器械类型而产生的问题,就执行法律要求作出个案决定。
脚注
[^1]: 见《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法》(FD&C法)第515(d)(5)(A)节、21 CFR 814.39和21 CFR 814.108。卫生部长宣布的与COVID-19 有关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持续时间
[^3]: FDA对《FD&C法》这一节的解释在指南文件 " 修改《FD&C法》第3条 " 中讨论。
[^6]: 见21 CFR 814.39(a)。
[^7]: 见21 CFR 814.39(e)、(f)。
[^8]: 见21 CFR 814.39(c). 另见“制造工地变化补充材料:内容和

